“現代營銷學之父”美國營銷學家菲利普.科特勒(Philip Kotler)1983年給出的服務的定義,即:“服務是一方能向另一方提供的,基本屬于無形的任何行為或績效,并且不導致任何所有權的產生。服務的生產可能與物質產品相關,也可能不相關”。學術界其他學者也從各自角度對服務進行了定義,但都著重強調服務的無形性以及服務生產和消費的同時性。
ISO/IEC TR 17028:2017《合格評定 服務認證方案指南和示例》給出的服務的定義是“至少有一項活動必須在服務提供者和顧客之間進行的服務提供者的輸出”。服務的主要要素是無形的,通常包含在與顧客在接觸面的活動,這是服務與產品的根本性區(qū)別。
服務認證是對服務及服務提供滿足規(guī)定要求的第三方證明,在國家、區(qū)域和國際層面促進服務貿易、市場準入、公平競爭和消費者認可。據美國《財富》雜志社的調查結果顯示,顧客滿意度每提升1%,5年后企業(yè)平均資產收益率將提高11.3%。
我國服務認證于2005年啟動,以體育認證為先,經過十余年技術探索與努力,已初步形成了規(guī)范、規(guī)則。